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8月8日消息(记者 李文韬 党朝峰)为加快构建标准统一、运行高效、上下联动、服务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8月1日,海口市政府办印发了《海口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和《海口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海口市政务服务监督实施细则》《海口市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管理规范》3个配套制度文件,为推进海口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好制度支撑。
今年初,在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的指导下,在省市政务一体化融合工作的推动下,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照国家和省级“放管服”和“三化”等文件要求,将近年来政务服务一系列文件制度进行整理,按照“3个综合管理办法+3个专项管理细则+8个配套制度”的架构,进行了整合、修订和完善,重塑海口政务“3+3+8”制度体系。
《海口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等“3+3+8”制度体系,主要从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政务服务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职责、场所建设、事项管理、窗口及人员管理、规范审批服务、运行管理、监督管理、保障措施、大厅现场规范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范要求。
在政务事项管理方面对比省内外相关管理规定增加了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命名规则”和各类政务事项承接、下放、取消、调整的程序规范,以及政策失效、衔接等流程环节时限等做了明确的规定;明确政务大厅“应进必进”规则、“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和“一网受理”规则,特别对“群众企业以提交材料等形式开展的常态化相关服务工作,须形成工作办事指南并纳入本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开展服务”,进一步明确和丰富了政务服务大厅兜底服务功能和边界。
这对以提交材料为主要形式的常态监管服务类工作的“公开透明”和“一网监管”明确了路径,根源上杜绝群众企业到职能部门后端办公室提交材料跑多地、进多门、不受监督、体外循环等一系列问题的发生。
在窗口及人员管理方面,明确政务大厅“七个一”和窗口服务“六部曲”操作流程,以及对服务用语和服务禁忌等做出明确的要求;规范前端窗口与后端审批办衔接工作模式,实施“窗口事务官”机制,前端呼叫后端限时到达窗口支撑服务;明确窗口和进驻审批办日常管理、考核、人员变更等规范,特别是明确政务大厅窗口及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含进驻单位)争取两年内取得行政办事员资格证达100%。
在规范审批服务方面,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窗口无否决权、信用奖惩服务等工作制度,探索推行“独任制审批”服务制;规范审管边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审管衔接机制;规范中介服务,要求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加强对中介服务的规范管理。
在运行管理方面,规范政务服务程序,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咨询、受理、协调、审批、制证、送达、归档等工作;建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规范印章、电子文书和规范信息化系统应用;规范政务大厅“一口进一口出”工作机制。
在监督管理方面,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务中心管理作为政务服务工作重要内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年度绩效评估范围,会同本级纪委监委机关的海口市“1+9”协同监督信息平台对政务服务效能、党风廉政问题实施监督;落实“好差评”和“一网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形成一网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同时,推进“清廉大厅”建设。
下一步,海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将依托《海口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等“3+3+8”政务服务制度体系,通过信息技术进一步夯实政务服务管理环节流程,让政务服务“制度+技术”两翼合力发挥最大效应,扛牢压实四级政务服务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政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