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71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7,478,122.87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人民币-1,039,330,517.53元。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97,478,122.87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人民币-1,039,330,517.53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两年,受房地产企业信用危机影响,作为地产后周期的建筑装饰产业需求显著下滑,同时由于地产融资不畅导致工程款支付不及预期,上游供应商企业的坏账减值及经营现金流周转均出现明显压力,伴随着经营上遇到的困境,建筑装饰行业供给端已明显收缩,资本实力弱、抗风险能力差、过于依赖于单一客户的企业大量退出市场。
控股子公司全筑装饰作为公司承接恒大地产业务的唯一平台,业务规模占据较大比重。恒大地产自2021年以来出现严重的经营困难,开具给全筑装饰的商票大部分逾期未兑付,应收账款回款受阻。受此一系列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已出现大额亏损、流动性紧张的状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外部环境、财务状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2022年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2年度拟不分配现金红利,亦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外部环境、财务状况所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年5月31日13:30-14:30期间至登记地点完成现场登记;拟通过电子邮件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年5月30日14:00前发送邮件至公司指定邮箱进行登记(登记邮箱:,逾期不再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人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原件进行现场登记后入场,会议召开当天14:3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至2023年6月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定于2023年6月2日(星期五)16:00-17: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参加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朱斌先生、总经理陈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孙海军先生、财务总监施睿先生、独立董事鲁骎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1、投资者可在2023年6月2日(星期五)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至2023年6月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生重大亏损暨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1,439,456,727.83元,公司股本为580,070,38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2021年,公司第一大客户恒大出现流动性问题。自当年4月以来,公司持有的恒大商业承兑汇票陆续出现逾期未兑付的情形,同时恒大的应收款回款情况出现大面积恶化。公司虽已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恒大集团及其子公司款项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同时公司为加快所有项目的收款,减少恒大流动性问题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公司有意识地放弃了一些项目部分应签证的价款,加速项目结算和资金回笼速度,导致部分项目的毛利率出现下滑。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789,913,667.36元,减少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9,339,410.66元。
2022年,受房地产政策调控、恒大债务危机和疫情防控三重影响,导致公司部分业务开拓受阻,业务规模萎缩,业务收入减少。同时,公司为加快项目回款,主动放弃了部分项目应签证的价款导致毛利率下降。由于恒大债务违约影响,公司对恒大及其附属企业相关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等)回收缓滞。公司对恒大相关应收款项继续加大计提减值准备。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814,361,145.81元,减少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426,066.95元。
受上述因素影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1,439,456,727.83元,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公司管理层综合分析和研究当前国内外经济及行业形势,结合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分析可能面对的经营风险,认为公司急需推进纾困工作,改善困境,化解风险 。
1、大力发展设计板块业务,加快规模增长,以城市更新为主要抓手,大力发展更新、商业、人居和医养四大业务板块的设计业务;以高端学术平台为引领,结合全球设计资源整合,建立具有创新和全方位设计解决能力的城市设计共同体;持续提升设计营销能力,开拓新的战略资源。
2、发力以设计牵头的EPC总包模式,推动集团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模式的升级,实现项目建设规模的增长、项目交付品质的飞跃和承包模式的经济效益提升。加大EPC项目的营销拓展力度,充分整合集团内外部资源,确保EPC项目落地。
3、进一步优化装饰工程板块业务结构。住宅装饰工程市场加强对优质业务的开发及承接;积极布局城市更新市场,利用集团全产业链的优势,由设计牵头,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建立竞争壁垒;加大高端酒店、综合体(酒店、商场、办公)、写字楼、教育地产、医疗地产、科技企业总部、产业园等装饰工程市场和业务的开发力度。
4、加速制造业板块的升级,将智慧制造融入集团产业链,打造全筑的工业互联网。通过自产和外委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装配式内装产品的生产体系;对现有工厂的生产运营管理水平进行全面的提升;开辟零售业务,用新思维、新模式、新机制、新产品创造新的赢利点;全力推动低温静电粉末涂装技术的应用,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5、努力改善公司的现金流,提升决算速度及应收款执行力度,重点解决风险客户应收款,将现金流改善纳入各经营单位重点绩效考核项;发挥创造力,除收款、收票、收房等现有手段外,建立更多的应收款解决方案,提高应收款解决执行效率;提高线上资金计划时效性、严肃性,强化人工费支付的系统管控能力。
6、建立更全面、更快速、更精准的项目成本管控。事前控制-加强系统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事前控制机制;事中纠错-建立健全项目成控预警系统,建立成本监控模型,形成目标偏离控制报警机制,强化事中纠错能力;事后追责-针对性的复盘、核查,建立事后追责机制,形成管理闭环。
7、法院于2023年4月受理安庆安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对全筑装饰的破产清算申请。目前全筑装饰已进入破产程序,并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月,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预重整的文件。若法院受理,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全力推动公司预重整事宜,包括不限于研究预重整可行性方案、引入产业和财务投资人,力争执行完毕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从根本上摆脱债务和经营困境,化解终止上市和破产清算风险,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向好发展。
上述方式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由于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7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已知悉后,针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将积极督促、切实推进管理层核实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整改,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为有效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1、大力发展设计板块业务,加快规模增长,以城市更新为主要抓手,大力发展更新、商业、人居和医养四大业务板块的设计业务;以高端学术平台为引领,结合全球设计资源整合,建立具有创新和全方位设计解决能力的城市设计共同体;持续提升设计营销能力,开拓新的战略资源。
2、发力以设计牵头的EPC总包模式,推动集团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模式的升级,实现项目建设规模的增长、项目交付品质的飞跃和承包模式的经济效益提升。加大EPC项目的营销拓展力度,充分整合集团内外部资源,确保EPC项目落地。
3、进一步优化装饰工程板块业务结构。住宅装饰工程市场加强对优质业务的开发及承接;积极布局城市更新市场,利用集团全产业链的优势,由设计牵头,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建立竞争壁垒;加大高端酒店、综合体(酒店、商场、办公)、写字楼、教育地产、医疗地产、科技企业总部、产业园等装饰工程市场和业务的开发力度。
4、加速制造业板块的升级,将智慧制造融入集团产业链,打造全筑的工业互联网。通过自产和外委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装配式内装产品的生产体系;对现有工厂的生产运营管理水平进行全面的提升;开辟零售业务,用新思维、新模式、新机制、新产品创造新的赢利点;全力推动低温静电粉末涂装技术的应用,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5、努力改善公司的现金流,提升决算速度及应收款执行力度,重点解决风险客户应收款,将现金流改善纳入各经营单位重点绩效考核项;发挥创造力,除收款、收票、收房等现有手段外,建立更多的应收款解决方案,提高应收款解决执行效率;提高线上资金计划时效性、严肃性,强化人工费支付的系统管控能力。
6、建立更全面、更快速、更精准的项目成本管控。事前控制-加强系统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事前控制机制;事中纠错-建立健全项目成控预警系统,建立成本监控模型,形成目标偏离控制报警机制,强化事中纠错能力;事后追责-针对性的复盘、核查,建立事后追责机制,形成管理闭环。
7、法院于2023年4月受理安庆安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对全筑装饰的破产清算申请。目前全筑装饰已进入破产程序,并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月,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截至本说明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预重整的文件。若法院受理,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全力推动公司预重整事宜,包括不限于研究预重整可行性方案、引入产业和财务投资人,力争执行完毕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从根本上摆脱债务和经营困境,化解终止上市和破产清算风险,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向好发展。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尊重年审会计机构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我们审阅了《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事项的说明及具体应对措施。同时,我们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妥善解决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监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相关材料,发表意见如下:
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应对,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97,478,122.87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人民币-1,039,330,517.53元。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外部环境、财务状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814,361,145.81元,减少2022年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806,426,066.95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其计提方法和计提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为保证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5.5亿元(含)的担保(包括新增担保、未到期担保、担保展期、续保等),其中: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孙)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孙)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5.5亿元。在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孙)公司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孙)公司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票据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额度、银行保函额度、供应链融资额度、国内信用证额度、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应收账款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贷款、企业并购贷款、贷款展期等。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是在其偿债能力、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董事长津贴为3万元/年/人,其他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1万元/年/人。薪酬按照其所担任的岗位领取,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别奖励(如有)构成。其余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1万元/年/人。董事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在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高级管理人员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斌、陈文、王亚民、江涛、鲁骎、王珂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4、审议通过《关于发生重大亏损暨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1,439,456,727.83元,公司股本为580,070,38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根据上海加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对上海地东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114.9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01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61,111股,发行价格28.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6.80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用共计11,160,000.00元后,于2016年9月8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88,839,996.80元;另扣减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48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359,996.8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验字(2016)第584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项目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71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公开发行3,84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该次发行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84,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0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9,200,000.00元后,于2020年4月24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74,800,000.00元。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9,200,000.00元(含税),其他发行费用450,000.0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35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验字(2020)第390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项目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03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1,434,989股新股,海通证券作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41,916,16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4元/股,认购股款合计人民币139,999,987.76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配投资者认购股款合计人民币137,641,497.20元,其中:41,916,164.00元计作公司股本,915,094.34元(不含税)计作尚待支付的发行费用,94,810,238.86元计作资本公积。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726,402.8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验字(2021)第0749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项目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宝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西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7年6月6日注销在中国银行闵行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国信证券、中国银行闵行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和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700万元(含5,7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含3,5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含3,5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40万元(含74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2016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最高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单项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单项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设计一体化及工业化装修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92,298,182.03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已于2020年5月8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装饰”)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含3,5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40万元(含74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恒大集团全装修工程项目”“中国金茂全装修工程项目”实际已完成,“宝矿集团全装修工程项目”因甲方受疫情的影响,对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数量进行了缩减,目前该项目下工程项目均已验收结项并基本完成募集资金支付。现公司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7,385.17万元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恒大集团全装修工程项目”“宝矿集团全装修工程项目”“中国金茂全装修工程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3,764.15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主营业务为住宅全装修,“区域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从全装修业务布局出发,选取若干大区作为业务中心,进行周边拓展、辐射、联动,以中心带动 周边的方式,实现资源互补互助,共同发展。公司主营业务的主要客户为房地产开发商。当开发商对项目进行招标或邀标时,公司需在项目实施地设立临时项目中心,参与开发商招标或邀标工作。另外,该临时项目中心还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向当地建委报建等工作。由于优质区域和优质项目较为集中,几年来公司在北京、武汉、西安、成都、重庆、杭州、南京、广州、珠海等地设立的临时中心经过长期运营维护已具备了一定规模并能独立运作,已陆续升级为公司常设区域中心,实现了“大区建设,联动周边,共同发展”的目的,覆盖范围和业务规模已达到公司战略布局的要求。考虑到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及相关业务的区位一致性,为避免重复投资,公司经审慎论证决定终止“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4,361,376.82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流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设计一体化及工业化装修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考虑到公司目前面临的危机,公司拟终止“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项目,并将13,077.18万元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6,005.00万元,其中已到期资金为26,000.00万元,上述临时补流到期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3,348.00万元,其中一笔10,000.00万元于2022年8月2日已到期,另一笔3500.00万元于2022年12月7日已到期,2022年度归还补充流动资金52.00万元,上述临时补流到期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针对前述情况,公司已于2022年8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分别披露《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将结余募集资金中处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状态的部分募集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而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1:注1:鉴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因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836.00万元,综合专户利息等因素,公司内部决策调减募投5“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至13,887.25万元。截至目前,该项募投计划已经投入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亦已销户,因此投资进度记为100.00%。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