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信息爆炸的互联网时代,流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网络产品的用户数量和受欢迎程度,成为判断网络产品的市场价值和市场影响力的重要因素。正是因为流量在互联网世界具有至关重要的价值,不法分子便打起了刷流量的主意,企图通过技术操作虚刷流量非法获利,闫小军就是其中一人。
近日,经山东省阳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闫小军被法院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闫小军案发过程,也揭开了互联网广告流量作弊的秘密。
2018年,刚刚20出头的闫小军虽然只有初中文化,头脑却异常活络。闫小军从小就对电脑操作具有浓厚的兴趣,没事就爱宅在家里跟着各种电脑书籍自学,慢慢地随着学习的深入,他掌握的电脑技术不亚于计算机专业人才。凭着一技之长,闫小军平时帮人开发App、做网站,日子过得波澜不惊。2018年的某日,正在手机上玩游戏的闫小军无意中点击了手机屏幕上方蹦出来的一个小广告,接下来的事情让敏锐的他嗅到了一丝“商机”。
闫小军发现很多App都有广告植入,广告联盟平台会根据广告主的需求向各大App购买流量,根据App推广广告的流量多少向App企业主结算费用。如果用户点击了某个App中的植入广告,就可以产生流量,流量就能变成实打实的金钱!闫小军不免兴奋起来,一个大胆的想法在他脑海中闪过:一个人点击广告的概率有限,产生的流量也有限,如果能借助外力模拟产生很多流量的话,不就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吗?作为资深网民,闫小军深知网上有很多可以免费刷流量的软件,只要挂机就可以不停地自动刷流量,还可以模拟各种来路。
“不行!这可是违法犯罪!”闫小军心里的另一个声音说。可是很快,对金钱的欲望战胜了闫小军的理智。“没关系,我自己不刷,只把这个技术教给别人,这样既不会触犯法律,又能赚取别人的学费,岂不是两全其美?”说干就干,不甘平庸的闫小军决心要狠狠地赚一笔。一台电脑、一部手机便是闫小军开张营业的全部投入。
作为广告联盟,会根据用户App展现与点击的比例,从而来判断用户是否存在作弊行为,低于或者高于平台掌握的常见比例的数据都是不正常的。而刷流量,就是通过不正当的技术手段提高广告的浏览量,属于欺诈性点击。说白了就是制造假数据,以虚假的点击量来骗取推广费。
网上的广告联盟平台有很多,经过“货比三家”,闫小军发现某联盟平台存在审核机制漏洞,比较容易操作。经过试验,闫小军先用正常的App顺利通过了该平台的审核,然后使出一招狸猫换太子,换成披着同一“身份证”的空白App专门进行刷量操作,流量变现成功!
很快闫小军开始在QQ群里高调推广这种虚假刷流量技术,陆续吸引了福建的郑南、叶森,山东的吴新,山西的贺飞等人向其学习。这简直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在微信上聊聊天,8000元“学费”就到手了,再做几个空白App,又是一笔不小的收入。遇到学生有不会操作的地方,闫小军马上远程操控对方的电脑,保证包教包会。
短短几个月的功夫,闫小军就非法获利4万余元。而闫小军的“得意门生”们除了自己行骗外,还传承了师傅的衣钵,又把这种赚钱方法教给了其他人。
在郑南等人看来,既然交了学费,那就得抓紧见“效益”。他们先后在该平台注册企业账号,交给闫小军绑定App通过审核,与该平台签订了广告推广合同,然后按照闫小军教授的秘籍开始了各自的“生意”。
从外观上看,闫小军制作的App没有问题,但若深入审查,就会露出马脚。这些App模板统一,没有用户,更不具备任何功能,不能在应用市场上架。可以说就是只有图标的空壳,只能展现和点击广告。
吴新等人按照闫小军教授的方法在电脑上利用变机宝、模拟器、IP精灵等软件捆绑操作,每天只需要打开电脑和这些软件,便能经常更换IP地址,模拟不同型号的手机自动进行广告播放。谨慎的闫小军为了不引起平台的注意,特意交代他的学员们,每个账号每天点击广告不能超过60次,每月的月初和月末这两日不要操作,以此来规避被平台发现并封号。
一帧一帧的影像背后是看不见的滚滚流量,吴新等人仿佛看到了一沓沓的人民币正朝着自己的银行卡汹涌而来。据查实,仅2018年11月,吴新就收到该平台的推广费1万余元。尝到了甜头的吴新等人越来越肆无忌惮,向闫小军购买越来越多的空白App,疯狂刷量,有时一台电脑上甚至一天播放5000余条广告。
闫小军的学徒遍布全国各地,百密难保一疏,2018年底一个账号被该平台公司发现存在异常封号后,闫小军等人消停了半年。到了2019年7月,闫小军又开始重操旧业,只可惜这一次没有那么幸运了。在如今这个大数据时代,再缜密的人算也抵不过科学的数据分析。该平台发现了流量池中的不正常现象,一些App应用点击量增加幅度极高,这与正常的推广运维广告产品存在巨大差异,看似有人在浏览,实则是人为利用软件操作所致。经过了几个月的疯狂敛财后,郑南等人相继案发,闫小军这个背后的大佬终于现出了原形。
面对铁证如山,闫小军低下了头,表示忏悔:“我以为自己不刷就会没事,事到如今只怪自己太无知、太贪婪。因为我的行为,给别人造成了损失,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和教育,我愿意退回或上缴这些不义之财,请求法律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