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夏方海)“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党建引领、各部门相互配合、全民共同参与推进。”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做客《金色热线》直播节目时表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加快完善前端分类收集、分类投放,中端分类运输,末端分类处置设施,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完善前端分类收集设施。借鉴福州的经验做法,组织志愿者入户开展民意调查,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建议,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统一居民家中、商业用户、餐饮行业、机关食堂垃圾分类容器,完善前端分类收集设施,到2023年底,地级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90%。
完善前端分类投放设施。逐步在居民小区推行撤桶建站和社工+志愿者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撤销原有的4个简便垃圾分类桶,建立规范“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4类垃圾分类的投放站,安排环卫工人、物管、社工或志愿者现场指导居民准确投放分类垃圾,监督分类运输相关环节。
完善中端运输设施。督促指导各地加大城区现有垃圾房、中转压缩站改造,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能好、标志清晰、节能环保的专用收集运输车辆。据统计,“十四五”规划新建及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13743吨/日,现已完成8857吨/日,完成率64.4%;“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
完善终端处理设施。采取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方式,统筹规划建设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垃圾等易腐垃圾处理设施,鼓励支持餐厨垃圾(泔水)产生量较大的党政机关、宾馆饭店、大中专院校、餐饮企业等建设分散式处理设施;按照区域统筹原则,加快推进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转型发展,全省规划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1座、新增处理能力2.70万吨/日,现已建成14座7700吨/日,完成率28.5%;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710吨/日,现已完成600吨/日,完成率35%;地级市及州府所在地城市要按照区域统筹原则,引入市场化模式,分别建成1座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缓解生态环境压力,规避“邻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