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陆续出台预防纠纷、损害发生等系列制度。在此背景下,各级法院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制止生态环境侵权行为;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从“治已病”转向“治未病”,促进源头治理。本刊选取部分地方法院、检察院典型做法进行报道,以供参考。
“私拉乱接的充电线没有了,小区美观了,我们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一小区居民向开展“回头看”走访的办案检察官说道。
2022年2月,该县检察院排查发现,部分小区存在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电动车违规停放等问题,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
为保护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清除安全隐患,该院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居民代表等召开公开听证会,通过检察官现场示证及释法说理,与会代表深刻认识到飞线充电等问题的危害,相关行政机关表示将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对辖区消防隐患全面整治。
近年来,清远检察机关创新机制建设,构建数字监管模式,打造预防性公益诉讼创新工作品牌,推动从源头解决公益损害问题,有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将监督对象从‘已造成公益损害的’拓展到‘损害还没发生但存在公益损害重大风险的’,将监督节点前移,提前发现倾向性、苗头性公益损害问题,可以有效促进源头治理。”清远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李文丰介绍,清远检察既注重“抓末端、治已病”,更注重“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运用大数据思维,强化大数据应用,加强对公益侵害风险的分析研判,督促行政机关监督关口前移。
据了解,清远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思维,汇集内部业务数据和外部执法司法数据,联动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平台,搭建“四大检察”本地资源库,采集各类数据近70万条,构建“智能初筛+专项引领+人工比对”的线月,清远市检察院部署开展非法采矿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活动,运用大数据比对分析方法,从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调取数据,并对数据进行碰撞比对,调查核实超量开采、漏缴税款等问题;运用“无人机+3S”技术建立矿点三维立体模型,确定涉案矿区地点、土地红线及地物变化等信息,动态分析安全隐患成因,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解决矿产领域监督治理深层问题。此外,该院还部署开展燃气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调查核实燃气行业在储存、运输、经营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整治,推动燃气行业规范经营。
清远两级检察机关还在办案过程中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在全市推广,实现“一域突破,全市共享”。
今年年初,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在区林业局的配合下,对区内八个乡镇约50棵古树的生长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发现,部分古树名木存在保护标志牌缺失、根系裸露、白蚁侵蚀影响树木健康生长的情况。此后,该院构建古树名木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促进跨部门协作,为全区495棵古树重新制牌挂牌,购买公众责任险,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方案,申请资金对古树进行补树洞、修枯枝和除寄生等养护工作,推动形成预防性、系统化古树名木保护体系。
针对全市范围内普遍存在的古树名木保护不到位等问题,清远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文化遗产、传统村落和古树名木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清远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针对各监管事项涉及领域广、部门多,容易出现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清远检察机关积极召开公开听证会,找准监管主体。
在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古树名木保护系列公益诉讼案件中,该检察院就利用公开听证,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共同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今年3月31日,该检察院邀请两名市人大代表、一名区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与清新区林业局、城综局主要负责人、八个镇政府分管领导一同参加了听证会。三名听证员在听取承办检察官的案情介绍、行政机关代表发表意见、向相关单位代表提问后,经独立评议一致认为,参会的10个单位均负有对古树名木的管理保护职责,同时提出,在明确职责分工的情况下,要确定牵头部门,互相配合共同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据了解,2022年以来,清远两级检察机关组织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案件282件,有力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治理难题。
清远检察机关还灵活运用诉前磋商、圆桌会议等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以我管促都管,用最小的治理成本实现最精准的风险防控。
李文丰介绍,在该市检察院部署开展的互联网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专项监督活动中,针对排查发现的小微型客车备案登记不及时、维护管理不到位等监管漏洞,该院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磋商,各方围绕履职存在的困难,共商解决方案,督促行政机关对全市217家汽车租赁企业开展核查。
一住宅小区门前的一条减速带,中间一段磨损后,露出160余枚螺丝钉,最高露出地面约3厘米,过往车辆开到跟前才紧急刹车或避行。
清远市检察院经调查发现,辖区部分公路减速带磨损缺失、钢钉裸露形成路面“钉子阵”,影响行车安全,遂组织干警前往重点路段进行实地排查,对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立案处理。同时,以点带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专项监督行动,针对道路上的公共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巡查监管制度,落实全方位、常态化监管,用最小的治理成本实现最精准的风险防控。目前,已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40余处,修复窨井盖20余个,守护群众“脚下安全”。
今年以来,清远检察机关共部署开展了9项预防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现并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和风险问题366个,专项排查整治消毒产品使用单位183家,清理固体废物7.2万余吨;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修复生态和治理环境费用6000余万元。
清远检察机关还注重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与水利、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沟通协作,推动建立10项机制。如: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强化公益诉讼促进水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英德市院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出台安全生产领域协作机制,建立线索移送、专业支持、技术协作等配套机制。
同时,还主动向市委专题报告。结合司法办案,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专题调研报告,推动堵漏建制、完善管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如两级院梳理近年安全生产刑事案件,分析案件特征及监管薄弱环节,并就排查中发现危化企业、加油站、工业园区以及特种设备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向清远市委专题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推动全市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从源头上管控安全生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