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大连市普兰店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会议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优势和预防化解矛盾“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引导人民群众自愿选择人民调解化解纠纷,促进更多矛盾纠纷就地解决、源头化解。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要“专精实”推进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精心谋划、精细部署,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形成协调联动、督促有力、全程问效的工作格局。要建立诉源治理联系点,强化督导考核,定期总结通报。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基层治理中的共性问题和疑难复杂问题,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妥善处理。
下一步,普兰店区司法局将坚持系统观念和强基导向,全面夯实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法治超市”为基础,以街道矛盾调解中心为主阵地,以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平台为支撑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加强与区人民法院联动协作,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和服务质效,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