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受害人刘某看到通过抖音加的一个微信好友在朋友圈发红包返现活动,便与其聊天,对方称有返利红包粉丝回馈活动。活动内容为“转50元返55元等多个档次,每人最多玩三次”,刘某信以为线日,受害人秦某通过抖音,认识加入一个网红生日红包晚会的QQ群,看到一个昵称为“哥哥”的人,称发红包300元可以返利3888元,便用微信添加对方微信为好友,后通过微信发红包共计被骗1000元。
8月24日,受害人韦某从抖音上认识一网友并添加对方微信,对方在微信朋友圈称“被人甩了,有了100万的分手费,如果有人发200至10000元,她就十倍价钱返还”,随后韦某通过微信转帐888元给对方,后发现被对方拉黑。
9月6日,受害人巩某在抖音看到一名网红博主推荐198元钱的化妆品,巩某相信后微信转账1188元,后发现被骗。
8月29日,受害人徐某通过手机“抖音”认识一网友并添加对方微信,对方称购买298元的瘦身产品可以获得一次摇骰子的机会,根据对方要求,徐某通过微信转账共5000元,后并没有收到产品,发觉被骗。
8月17日,受害人孟某使用抖音时看到一则消息称有低价手机出售,于是加对方为微信好友。对方称苹果X、OPPO等手机,只要198元,孟某便通过微信支付人民币198元。对方称需要走海关、出关税等,孟某又通过微信支付共转账800元,后对方还要求转账,后发现被骗。
8月28日,犯罪嫌疑人以能帮人在抖音刷赞数的方式骗取受害人苗某微信支付验证码,并将苗某微信内6700元人民币转走。
7月,受害人朱某在“鱼爪网”虚拟资产交易服务平台上以1万元购买一个抖音账号。9月初,卖家跟朱某联系称有人想买这个抖音号,出资1.6万元。9月5日,双方商谈后,朱某同意将抖音账号卖给对方,对方将手机号捆绑至抖音账号成功后,对方并未将1.6万元转给朱某,反将朱某微信删除。
此类诈骗,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的好奇、贪利心理,通过新兴热门“抖音”、“快手”、“西瓜视频”APP等,不断吸引粉丝,加为微信好友,再以“生日会回馈粉丝”、短视频展示化妆品等各种手段。
要求受骗者通过扫付款二维码、发红包、转账等形式支付,一旦骗到钱财立即将受害人拉黑。
目前网络短视频深受广大网友欢迎,视频浏览量动辄上千上万,但因视频时间短、背景模糊、信息零碎,一些不法分子也混迹其中,借机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广大网友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上,带有营销、钱款等性质的视频,更不要轻易向对方转账汇款,如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