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8日至5月31日为本系统试运行期,期间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8:00;6月1日开始正式启用!
2017年8月31日前,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在操作无人机前完成实名登记。
2017年8月31日后,未按本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登记的民用无人机,将影响后续的使用,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上申请账户、填报其所有产品的信息;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该系统中实名登记其持有产品的信息,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 打开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 页面,在页面的右上方点击“用户注册”按钮。
进入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首页 输入用户名或手 机号、密码、验证码即可登录。 如果您忘记密码,可以点击“忘记密码”重置登录密码。
重置密码需要验证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通过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 接收并输入手机验证码核验身份,依次填入新密码、确认密码完成登录密码重置 操作。
点击“新增品牌无人机”登记购买的品牌类无人机,点击“自制无人机”登 记您自己组装的无人机。
无人机在第一次注册时,根据序号生成唯一的无人机登记标识,并且不能更 改,该序号的无人机没有完成注销操作前,该序号无人机不能重复注册;在注销 该序号无人机后,重新注册该序号无人机,登记标识不变。 在每一条无人机记录后有“注销”操作按钮,可以点击执行注销操作。
信息申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给出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并发送到登记的邮箱 。 二维码系经过加密的唯一识别二维码,无人机拥有者需要将登记号和二维码打印后粘贴到无人机上。
5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正式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
对于在2017年6月1日前购买的民用无人机,其拥有者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实名登记。规定指出,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果未按照本管理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