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6日消息:日前,阿里巴巴中文域名案的原告北京正普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正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此案是中国第一例将(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告上法庭的案件,受到了业内人士的普遍关注。1999年5月,原告注册了中文“阿里巴巴”商标,并得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许可。2000年1月,原告发现CNNIC已经将中文“阿里巴巴”域名预留给了阿里巴巴公司,随将CNNIC告上了法庭。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在阿里巴巴网站已在互联网络用户中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他人注册“阿里巴巴”域名会使网络用户产生误解,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据此驳回了北京正普公司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