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黑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主办,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单位承办的“网安中国行(2017)”--黑龙江站系列活动在哈尔滨市正式启动。
6月2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天津市网信办、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主办的首届“网安中国行”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天津举行。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王秀军,天津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陈浙闽出席并讲话。
作为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网络安全法一直备受各界关注。目前,有关准备工作进展如何?我国将采取什么措施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在保护公众个人信息安全的同时,是否会妨碍网上?……针对社会关注的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7日上午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这是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明确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打击网络诈骗。该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6月23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贵州省委网信办、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主办的“网安中国行”贵州站系列活动在贵阳举行。贵州省委网信办专职副主任刘冲出席并致辞。共4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网络安全法》施行之际,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指导下,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与地方网信办共同举办“网安中国行(2017)”系列活动,计划在天津、浙江、黑龙江、贵州、广东、陕西、上海等省市相继开展。
近年来,网络攻击、网络滥用、网络病毒越演愈烈,并伴随网络空间新技术新应用的产生而动态变化,面对诸多新威胁,需要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测评和演练环境,让高手在公平的环境中对决,从而提升我们整体的防护技术水平。
为深入研究我国网络安全现状,把握网络安全态势和社会关注,引导全社会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增强网络环境下自我保护能力,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指导下,本着各界参与、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治理的原则,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面向全社会开展“网络安全社会评议”工作。
6月1日,世所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网络安全治理领域的基础性立法,《网络安全法》尤其注重在技术要素、组织管理以及在线内容等诸多层面全方位构筑网络空间的规范设计体系。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共有七章七十九条,内容十分丰富,奠定了中国网络安全保护和网络空间治理的基本框架,是引导我国网信事业沿着健康安全轨道运行的指南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是落实习总书记“4·19”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一步
整体而言,《网络安全法》的正式施行,意味着自中国全功能接入互联网以来,通过各类法律、规章、规定、条例、通知等方式构建涉网管理体系,趋于整体化、系统化、规范化,也意味着中国在追求网络安全的道路上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