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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严惩网络暴力和水军推进网络数字领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发布日期:2023-04-18 阅读次数: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共6方面21条,围绕“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结合检察履职实际,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从网络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以及法治研究、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中指出,要维护网络空间安全,依法严惩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犯罪,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网络水军;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促进数字市场公平竞争,积极推进网络数字领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近年来,随着网络空间的拓展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安全呈现出许多新形势新特点。例如随着数字化社会发展,数字技术在产生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加剧了数据使用风险,进而危及社会公共安全。《意见》强调了充分发挥司法办案职能,维护网络空间安全。

  如何更好地维护网络安全,最高检第四检察厅有关负责人指出,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各领域安全。为此,检察机关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司法办案职能,聚焦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聚焦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坚决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二是聚焦维护网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依法严惩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犯罪。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加大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网络黑客非法侵入、非法控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依法严惩针对我国重要信息系统、窃取关键数据,以及其他泄露、非法获取、非法利用数据犯罪。推动压实网络运营者、数据处理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筑牢网络数据安全屏障。

  三是全链条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比如,认真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联动,推动构建“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体系。又如,针对“网络暴力”严重污蚀网络生态、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情况,检察机关要依法严惩“网络暴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相关犯罪,深挖背后的产业链利益链,严厉打击“网络水军”造谣引流、舆情敲诈、刷量控评、有偿删帖等行为涉嫌的相关犯罪,协同整治“自媒体”造谣传谣、假冒仿冒、违规营利等突出问题,加强典型案例发布曝光,净化网络舆论环境。

  数字经济是数字时代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前不久,《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的印发,对我国未来一段时期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

  《意见》指出,要依法促进数字市场公平竞争,保护和规范数字技术、数字产业和数字市场,积极稳妥开展涉案互联网企业合规工作,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保障。”最高检第四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聚焦数字市场公平竞争和数字产业创新发展,通过高质量履职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具体地,首先是依法促进数字市场公平竞争。平等保护数字经济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利用网络发布负面不实信息诋毁企业商业信誉、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大对电商消费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主体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立足检察职能,依法稳妥探索推进反垄断公益诉讼,防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数据算法优势实施垄断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打击治理刷单炒信、直播售假、流量劫持、勒索维权、虚假广告和恶意抢注商标、域名、深度链接等不正当竞争活动,维护数字市场公平竞争的良好秩序。

  同时,依法保障数字产业创新发展。突出加大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大力加强对企业数据产权的司法保护,推动数字技术成果的创新发展和转化。高度关注“元宇宙”、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新业态所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综合研判,准确把握创新发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保护创新发展,又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叠加演变。

  “数字经济时代,大部分企业的业务都涉及海量的数据、丰富的场景以及复杂的算法,完全依靠外部监管难度非常大,内部合规管理显得更为重要。”最高检第四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此,检察机关将积极推进网络数字领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以全面推行企业合规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在网络数字领域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和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的制度机制,有效预防网络违法犯罪。同时要积极探索以事后合规整改促进事前合规建设,推动网络监管部门、互联网企业共同研究制定数据合规规范指引,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网络治理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重点新领域,一直备受关注。2021年以来,新制定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新修订的反垄断法也都规定了公益诉讼条款。

  据介绍,2021年各级检察机关共办理上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00余件,同比上升约2.9倍;2022年共办理6400余件,同比上升约2.8倍。其中就涉及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二选一”不正当竞争、利用互联网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等典型案例。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聚焦侵害众多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侵害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突出公益损害问题,统筹运用各类监督方式,积极开展网络治理领域检察公益诉讼。

  此外,《意见》还就加强网络法治研究、推进网络检察队伍专业化、数字化建设、加强网络法治宣传、加大对外传播力度等作出具体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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